卷煙雖然有害身體健康,但另一方面煙草行業的發展也直接關系著國家經濟、人員就業等問題。雖然近年來疾控中心、社會控煙組織、志愿者,屢屢發起活動,宣傳吸煙的危害,積極倡導控煙、禁煙,部分城市也相繼出臺了公共場所控煙條例,但吸煙現象仍是隨處可見。煙草消費稅是在卷煙批發環節中征收的一道從價稅,作為調控卷煙價格的一種經濟手段,或許能有效推進控煙活動。
香港、臺灣等地早就將卷煙消費稅提升到56%,每包香煙零售價上漲了25元新臺幣。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控煙的效果。目前世界各地都在提升卷煙消費稅,相應的控煙效果也值得我國借鑒。但由于我國作為煙草生產、消費大國,煙民基數大;加之現有的控煙稅收政策尚不完善,執法部門控煙的力度也不夠,導致控煙效果并不理想。
不過增加卷煙消費稅,能形成一種價格傳導機制,通過提升卷煙價格進而達到降低煙草消費的目的。此外“重稅控煙”的舉措,也使煙企稅負高于其他企業,從而抑制煙草行業的經濟增長,間接達到了控煙的效果。
此外通過增加卷煙消費稅,拉大了高低檔卷煙的稅率差距,從原來相差15%擴大到了20%,最終改變卷煙的消費結構,這也是是它區別與其他控煙手段的主要特點。
不過在增加稅收政策控煙的過程中,除了要從宏觀層面減少卷煙的整體消費以外,還得從微觀層面對不同檔次的卷煙消費特點進行分析,盡量對其采用不同的控煙政策,對低檔卷煙提高稅率的辦法能獲得顯著效果,對高檔卷煙可考慮提高稅率并與其他非稅措施相結合的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