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我國的煙草專賣管理規定,從事生產、運輸、銷售煙草制品先要取得相應的許可證明。如運輸須持有煙草運輸許可證,經營卷煙需辦理煙草零售許可證。如果無證經營煙草制品,一經查出將會得到嚴厲的處罰,甚至于判刑處罰金等等。今年11月,37歲的快遞運輸員李某,便因為數次將卷煙藏于貨車中,運往江蘇等地,被嶗山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。并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。
現行煙草專賣規定中,早有明文規定通過快遞公司運輸的卷煙數量不得超過兩條。部分快遞公司也是明確表示,不提供卷煙快遞服務。李某作為一名快遞公司駕駛員,在明知對方未取得煙草經營許可證的前提下,從2011年10月至11月期間數次幫其將卷煙私自運輸到江蘇等地,交于經營卷煙的江某、李某。累計涉案金額超過77萬元人民幣。
經警方審訊后,李某交代了犯罪事實。2013年11月,嶗山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做出如上判決,緩刑兩年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