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過煙草制品,申請過煙草零售專賣許可證的朋友,一定都知道煙草證審批中有實地核查這樣一個重要環節。當地的煙草專賣局在受理申請后,如果申請人條件符合的話,就會指派至少兩名工作人員,前往申請人經營地進行實地核查。一是核查申請人提交內容是否與實際經營地情形一致,二是核查經營地是否符合煙草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。近日南京政府下發了《市區煙草制品零售管理規定》,對轄區內的煙草零售點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該《規定》將于今年9月10日起正式執行,具體規定未來5年內南京全市煙草零售商戶不得超過2.8萬戶,玄武、建鄴、秦淮等6大主城區不得超過1萬戶,其他城區參照此規定執行。
此外該《規定》還明確了南京市煙草零售點的具體要求:1.煙草零售店鋪經營面積不得小于8平米。2.各行政村、自然村煙草零售點布局設置以200戶為基準,200戶以下則只能設置一處煙草零售點;200戶以上每增加100戶,增設零售點一個。3.市區內的居民住宅小區,100戶以下的小區設置一處零售點;對于超過100戶的大型小區,每增加100戶可增設一處。4.對于符合相關規定的烈屬、低保人員、復業軍人等人群,可適當的放寬條件。
同時規定南京市區內原有汽車站、機場、火車站、碼頭等運輸、周轉區域,不得新設煙草零售點;未來規劃新建的汽車站、火車站、碼頭等交通區域內,布局零售點不得超過5處。